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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院认为微软FAT长文件名专利合法有效

日期:2010-04-28 来源:cnbeta.com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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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德国法庭最近站在了微软的一边,他们最近的一项判决认为微软极富争议性的FAT文件系统长文件名专利与之前人们开发的另外一项专利并不存在雷同的性质。2007年,德国联邦专利法院(German Federal Patent Tribunal)曾认为微软这项专利号为EP0618540的专利与1991年的另一项RockRidge交换协议存在雷同的情况,后者是为CD光盘上 所使用的ISO9660文件系统所开发的。

  不过,上周二德国的这家法院却以所应用的系统不同为由认为微软的这项专利与RockRidge交换协议并不存在重合的问题。他们并认为微软的这项专利可以用于解决FAT文件系统中所出现的新问题,而之前的那项RockRidge交换协议则完全没有考虑到这方面的问题。法庭认为两者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在微软的专利中,旧应用程序或旧系统可以忽略长文件名中超过8.3命名系统字节长度的文件名部分,而RockRidge交换协议则无法实现这种功能。

  无独有偶,早在2006年,美国专利局便已经通过了这项微软专利,并将其注册为5579517号专利。
  过去几年内,微软公司一直希望能从那些想使用FAT/FAT32文件系统的摄像机,录像机厂商那里收到数额达30万美元的FAT文件系统长文件名专利授权费用,而且他们也已经开始在向手机,PC机,网络厂商等希望使用类似文件系统的公司收取类似的批量授权费用。而这次德国法院的判决显然又助了微软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