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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推翻PTAB裁决,TCL对WPI的专利无效挑战被否

日期:2022-08-05 来源:互联网综合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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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美国联邦巡回区上诉法院推翻了美国专利及商标局(USPTO)的专利审理和上诉委员会(PTAB)的一个裁决,判定美国专利经营公司Wireless Protocol Innovations, Inc.(缩写为WPI)的一个数据传输专利8,274,991中的四个权利要求是有效的。六年前,中国公司TCL科技的美国子公司TCT Mobile, Inc.就WPI的三个专利向PTAB提起了四个多方复审(IPR)的申请。PTAB在2018年和2021年的两次审理中均判定了WPI的相关专利权无效。


该上诉法院认为TCT没有在最初的多方复审程序中及时地提出一个论点,而在发回重审时才提出这个论点,这种情形构成了“权利的丧失(forfeiture)”。


案件经过:


2015年10月,WPI在美国德克萨斯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分别起诉了中兴通讯和TCT,指控这两个公司生产的手机侵犯了其四个专利6,381,211、8,274,991、8,565,256和9,125,051。加拿大公司Wi-LAN, Inc.是WPI的母公司,并曾拥有这四个专利,但于2015年将它们转让给了WPI进行经营。Wi-LAN公司曾用其中第一个专利,即’211号专利,起诉过苹果公司、爱立信集团、索尼公司和LG集团等。


2016年,TCT请求PTAB对四个涉诉专利中除’211号专利以外的三个专利进行多方复审。这三个专利是同族专利,名称均为“一个关于在一个单点对多点的通讯系统中,分配在链路上的上行时隙的协定”。这些专利技术涉及移动电话等客户端设备(CPE)在向基站控制器(BSC)(如手机信号塔)传输数据时如何争夺带宽。2018年,PTAB判定了这三个专利中受到挑战的权利要求都为无效。WPI就PTAB的所有裁决向联邦巡回区上诉法院提起了上诉。2019年,该上诉法院维持了PTAB关于’256号专利和’051号专利的判决,但推翻了PTAB关于’911号专利的判决,并将其发回重审。’911号专利中被挑战的四个权利要求包括: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3至权利要求5。


在重审时,PTAB发现了被引证的现有技术专利6,466,544允许数据包的传输,而’911号专利中的权利要求1包含着不允许数据包的传输的状态,所以’911号专利揭示了在这种新状态下的数据传输方法,与’544号专利相比具有非显而易见性。TCT辩称,当’544号专利被修改后就能把这种“不允许数据包的传输的状态”包含进去。PTAB同意了TCT的论点。2021年4月,PTAB发布了重审的结果,维持了原判。


今年7月19日,联邦巡回区上诉法院推翻了该重审的结果,判定PTAB不应该同意TCT的论点,因为TCT不应在重审时才提出该论点。该上诉法院认为TCT在提出了其多方复审的申请后,WPI指出了现有技术专利’544没有揭示“不允许数据包传输的状态”。TCT了解了WPI的论点,并坚称了’544号专利包含这种状态。而在重审时,TCT改变了立场,转而提出了修改’544号专利以包含这种状态来证明’911号专利的显而易见性。最终,该上诉法院判定了’911号专利中的四个权利要求均有效。


争议要点:


该法院的一位法官就此发表了意见,即无论在一个多方复审程序之后的任何时间点再提出一个新的论点,这种举动是否本该被视为权利的丧失,PTAB的审理指南或先例性判决都没有对此界定过。一个专利所有者一定会反击一个复审请求人的论点,那该请求人是否可以改变立场以应对,本案没有提供机会来讨论这个议题,但这个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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