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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简化国际专利分类系统获一致同意

日期:2009-03-30 来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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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09年3月16日至20日于日内瓦举行的一次国际专家委员会会议上,委员会一致同意简化国际专利分类系统的结构。对这一被称为“国际专利分类”(IPC)的系统进行改革,将确保检索结果更趋一致,并确保其能得到各工业产权局更广泛的使用。

  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加利先生对委员会提出的各项建议表示欢迎,认为是对IPC作出的重要改进。他指出:“IPC是国际上用于检索专利信息的一个独一无二的工具。朝简化分类的方向进行这一改革,将有助于人们广泛地分享专利数据库中存储的技术知识,而这正是WIPO的一个重要的工作目标。”

  IPC系统将所有技术领域分为部、大类、小类和组等不同的层次,是各工业产权局为确定发明的新颖性,或确定某具体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而进行检索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工具。IPC也被产业界用来检索竞争者的专利和查找对其研究与开发工作有帮助的技术信息。

  现行的IPC结构是于2006年采用的,由一个核心层和一个更为详细的高级层构成,其出版日期互不相同。

  最近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已引起一些根本的变化:

  从2011年1月起,IPC的结构将实现简化,将取消核心层与高级层之间的区别。目前使用核心层的主管局将能使用这一统一结构中的各主要组。每年1月1日都要出版一版更新的IPC,而且如遇大量修改时,还可能增出一版;

  IPC的发展将会加速,以争取按新的工作程序将美国分类、欧洲分类(ECLA)和日本特许厅FI/F术语等各种地区性分类系统逐渐整合起来,从而建立一个综合统一的国际专利分类;

  新的工作程序将加强电子论坛的使用,专家们可以通过电子论坛进行技术磋商,以期提高修订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对于IPC现行结构的修订工作和程序,将在进行为期一年的评估之后,于2010年继续加以审查。

  专家委员会将于2009年9月向IPC联盟大会作出报告,预计该大会将核准进行这一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