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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者权与表演权的区别是什么?

日期:2020-02-14 来源:中国版权服务微信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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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版:表演者享有著作权法规定的哪些权利?


答主: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两种权利即人身权和财产权。


表演者的人身权,即向观众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它是指表演者的创造表演,因带有表演者的人格烙印,而具人身特点,表演者的人身权利也称为精神权利,它与表演者密不可分。


表演者的财产权,指表演者因其表演可以被公众传播和被二次使用,获得经济收益的、具有经济特点的财产权利,即表演者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许可他人录音录像、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小版:演出组织算不算表演者?有什么义务?


答主:《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即“罗马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中对表演者的描述指:演员、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以及表演、歌唱、演说、朗诵、演奏、表现或以其他方式表演文学或艺术作品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其他人员,不包括演出组织。在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把演出组织也视为表演者。因此,在我国,表演者既包括自然人的表演者也包括演出组织,即剧团、歌舞团等表演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演出组织负有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的义务。如果使用演绎作品表演,演出组织者必须取得原作著作权人及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双重许可。


小版:表演者与著作权人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主:表演者享有的表演者权是由著作权人将其作品的表演权许可给表演者行使而产生的,表演者与著作权人之间是被授权与授权的关系,具体体现在:表演者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演出,应当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演出,应当征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小版:表演者权与表演权的区别是什么?


答主:表演者权与表演权区别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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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性质不同:表演权属于著作权,表演者权属于邻接权。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作品公开表演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将表演权定义为“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而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对作品的表演而产生的权利,是表演者获得著作权人授权之后才产生的权利,是由著作权人的表演权派生出来的权利,其被有关国际公约及大多数国家称为“邻接权”,即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


2、保护客体不同:表演权的保护客体为作品,表演者权的保护客体为表演。保护表演权的原因是作者对其作品的创作,保护的客体是作品本身。而表演者权要保护的客体是表演者自身在表演作品时的形象、动作、声音等一系列表演活动。一部作品通常存在由不同表演者进行多次表演的情形,此时拥有表演者权的人就不止一个,而表演权的拥有者却还是著作权人,原因就是作品本身没有变化,而各个表演者的表演活动并不相同。例如著名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从首次登上舞台至今的公演中,共有22位演员先后扮演过琼花这一角色,他们同等地享有表演者权,而表演权的拥有者却只是这部剧的著作权人。


3、权利主体不同:表演权的权利主体为著作权人,表演者权的权利主体为表演者。表演权的主体是著作权人,而表演者权的主体是表演作品的表演者。例如,老舍先生对其著作《骆驼祥子》拥有的著作权中包括决定这部文学作品是否被搬上电视荧屏和电影银幕的表演权,而电影《骆驼祥子》的演员,如祥子扮演者张丰毅、虎妞扮演者斯琴高娃拥有表演者权。


4、权利内容不同:表演权为财产权,表演者权既包括财产权也包括人身权。表演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权利内容主要体现为无论作品是否发表,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表演者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方面,人身权表现为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财产权表现为公开传播权、录制权、复制发行权及相应的报酬请求权。


5、保护期限不同:公民表演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表演者权利的保护期限因权利的内容不同而有所差别,具体而言,表明表演者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50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