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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樟柯呼吁尊重版权勿“摄屏”

日期:2019-10-21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侯伟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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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不要对着电影屏幕拍摄,电影工作者与制片公司的劳动需要得到尊重,谢谢大家理解!”日前,在平遥国际电影展上,影展创始人、知名导演贾樟柯呼吁观众在观看电影时不要摄屏。此前在影展开幕前,影展官网发布了《关于杜绝摄屏与盗版行为的声明》,明确表示在电影放映过程中的摄屏及盗录行为是对电影版权的侵犯,影展方将坚决杜绝上述行为。


此前,日本恐怖电影《犬鸣村》在平遥国际电影展放映时,曾遭遇观众摄屏。有观众高兴地向该影片导演清水崇(曾执导电影《咒怨》)展示手机录下的片段,说:“我很喜欢这个电影!”对此,清水崇表示:“如果你带视频回家,今晚,也许就会带你去《犬鸣村》。”


实际上,电影院摄屏现象时有发生。今年7月13日,艺人郑恺在微博上发布了两张图片,画面是其在影厅观看迪士尼电影《狮子王》时拍摄的电影画面,随即引发一些网友不满,认为此举不妥,涉嫌侵犯电影版权。还有网友指出,郑恺曾参与拍摄文明观影公益宣传片时说过:“(在影厅内)拍照、录像、录音都是不允许的。”7月14日,郑恺删除了该条微博。


在电影院观影时拍摄电影画面被认为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甚至会触犯法律。如我国香港特区的影院就严禁在影厅内拍摄及录影,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港币及监禁3个月。在我国内地,对录音和录像有相关法律规定,但并未涉及摄影。比如2017年颁布的电影产业促进法中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中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录音录像者,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看到一部好电影,拿起手机进行摄屏,在很多人眼里这再正常不过,但前提是要尊重版权。一部电影作品凝结着电影创作者的心血,如果未经许可擅自摄屏,不仅扰乱了观影秩序,也可能涉嫌侵权。因此,不对电影银幕拍摄,树立尊重他人版权意识,这样电影产业才能更有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