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0160652
010-52852558
| |EN
首页 > 知产速递 > 版权
  • 13910160652
  • ciplawyer@163.com

北京法院与中国作协合力解决著作权纠纷(图)

日期:2010-10-28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刘玉民 李燕蓉/文 姚学谦/图 浏览量:
字号:
       10月26日下午,北京市高级法院与中国作家协会签订合作协议,决定建立专家咨询、委托调解、民主监督和法律服务四项机制,合力解决涉及文学作品的著作权纠纷,共同促进文学创作繁荣发展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提高。

        著作权案件具有影响大、专业性强等特点,是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为准确认定案件中的专业问题,北京市高级法院与中国作家协会进行全面合作,以妥善解决著作权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中国作家协会建立著作权纠纷咨询专家库和调解委员会,北京市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需要解决与文学创作有关的专业问题时,可通过上门咨询、电话咨询、召开专家论证会、研讨会等形式向专家进行意见咨询。经当事人同意,可以委托中国作家协会著作权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当事人在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订立和解协议,并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诉;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中国作家协会负责收集会员对北京市法院著作权案件审判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北京市高级法院进行反映;北京市高级法院应专门听取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审判实际积极采纳、切实改进工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如遇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疑难问题时,可向北京市法院进行咨询,法院审判人员应认真进行解答。双方还约定每年定期组织涉及文学作品著作权问题的研讨活动。

        北京市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振清表示,中国作家协会荟萃了我国文学界的精英,在文学界具有很高声誉。利用协会的优势,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到纠纷的解决中来,必将对著作权等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起到促进作用。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著名作家陈建功认为,双方建立合作机制为著作权人提供了解决矛盾的便利通道,有利于及时、迅速、高效地解决文学作品著作权纠纷,节约国家司法资源,为文学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相关文章

    本文暂无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