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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书市上摆摊销售盗版图书 中华书局维权

日期:2009-05-31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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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度的北京春季书市在地坛公园已降下了帷幕,诸多书友在此选购到自己心爱的图书,满意而归;众商家也藉此机会赚了一笔。但是,如果销售书籍的来源不合法,等待卖家的可能就是一场官司了。近日,中华书局就把在2007年地坛书市上销售盗版图书的六户商家告上了法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了这几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原告诉称,2006年至2007年,原告通过分别与著作权人签署《图书出版合同》的方式,获得了《说慈禧》、《于丹论语心得》、《明亡清兴六十年》等作品的专有出版权,上述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由原告独占享有。事后,原告对上述作品的出版、发行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使得上述作品成为图书市场上的畅销产品。2007年5月13日,原告分别在北京市某图书有限公司等几名被告位于北京地坛公园内“2007北京春季书市”的经营场所购买到未经原告许可复制发行的,包含上述作品的《百家讲坛精品集》、《于丹心得全集》、《正说明清五百年》等图书,而这些图书还擅自使用了原告的企业名称。

    原告认为,被告以赢利为目的,公开销售盗版、仿冒的上述出版物,主观恶意明显。被告的不法行为不仅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财产权益,同时,其擅自使用原告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给原告的商誉造成了明显侵害。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销售侵权图书,在《中国新闻出版报》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